在中国书法艺术中,书法理论对于书法实践的重要性古人十分清楚,书法大家得益于理论的指导的例子很多。有人可能会说,只要下大功夫练字,不管理论,一样能把字写好,这种论点是不正确的。
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理论的指导,作为一位书法家,刻苦练习与理论探索同样重要。书法家不要固步自封,孤芳自赏,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圈子里自我陶醉,应当拓宽知识面,向未知领域进军,很难理解,有哪位热爱书法的书法家会对书法理论不感兴趣。
其实古人一直在做着对中国书法艺术规律的探索和书写经验的总结。顾名思义,书法就是书写的法则,就是规律,在执笔方面,有“拨镫法”、“双钩”、“单钩”等;在运笔方面,有“永字八法”等;在构字方面,有“三十六法”、“八十四法”、“九十二法”等。这些都是书法家概括出来的规律性东西。
但是,古代的书法理论多局限于书法家个人的感受。因为每个人的感受不可能完全一样,所以对于同一问题会有不同的解释,有些甚至是相互矛盾的。任何理论都有其前提条件和使用范围,离开一定的条件则会出现完全不同的情况。古人概括的东西,我们往往不理解他所处的具体情况,这就是我们把古人的书法经验上升到科学理论还没有真正形成。使得书法艺术中的理论落后于实践。
因此,书法技艺的提高有赖于书法理论的提高,书法科学的发展对于艺术的繁荣是至关重要的,书法科学应当是当代书法研究的主要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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