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品在现代社会中的交易,主要是由市场调节规律和供求关系决定的。对涉足此道者来说,这是一个令人十分关注的问题。
笔者仅以字画为例,从中作一番客观分析:
书画艺术品的成交价,将取决于作者的知名度、字画质量、卖家定价、买家艺术修养与经济实力等因素。投资者与收藏家目的动机相异,也决定了各自不同的行为方式。用艺术经济学观点来看待,字画虽然兼具商品二重属性,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。尽管它以商品形式的出现已经逐渐地为人们所接受,但却具有如下属性:
一是字画创作投人与产出效益之间的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多,其中的价值量难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数量化精确反映出来;二是定价缺乏统一的定性量化标准,现实市场价格呈波动状,有时震幅较大;三是只有得到社会承认的字画才有可能广为流通,而且投资盈亏只能由买卖间的差价决定,并具有特定的交易圈,常人难以介入;四是字画不同于一般物质生活消费品,即随着时间推延将会逐步地丧失其原有的功能和经济价值,而是有的却具有保值、增值特性。它之所以能得到人们的不断青睐,也正是由其艺术鉴赏价值和经济价值所决定的。
卖家定价为市场交易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。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:
一是现世书画家自标价格。由于他们多有固定工资来源,卖字画乃"第二职业",并不太担心生活因此无着落。一方面因为缺乏市场竞争机制,有人便自视价格为艺术地位与身份标志,相互攀比标价,但基本上有行无市。另一方面商贩们却主要不断地利用"地区差"间隙获利,这使得字画价格缺乏随行自然涨跌调节而高涨不下;
二是经营机构依据作者名望、字画存世的数量与质量(包括擅长书体、画科等)、字画尺寸大小与创作流传轶闻、在世作者叫价,以及自身营利目标等来确定的;
三是由拍卖市场竞标底价。它还与同类作品在各地售价的均值、拍卖的宣传攻势等有关。众所周知,拍品要求"精、极、孤",并非字画交易的主要形式。避开"托儿"、" 媒子"等现象不谈,常常还有不少偶然因素,成交价往往高处不胜寒,难以反映大众市场的交易现状。上述产生的价格就很难讲是完全合理有序的了。而在市场经济初期流通领域中的混乱无序现象,以及盲目崇"名"导致交易中的"马太效应",更加剧了字画定价的错位变形。